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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9 16:27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体现广大党员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强烈愿望,根据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捐款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款原则
1.本次捐款活动尊重党员意愿,坚持量力而行、自觉自愿的原则。上级党组织要求,党员捐款数额一般不超过100元。
2.家庭收入不高、生活不宽裕的,可不捐款。
二、捐款范围:
全体党员、预备党员。
三、捐款方式
捐款活动在各党支部组织领导下开展,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搞集中捐款仪式,以分散捐款为主。提倡使用手机银行、网络银行、微信、支付宝等线上转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四、相关要求
1、捐款时间:2020年2月29日----3月4日
2、各党支部建立党员捐款台账。
3、各党支部在捐款期间,自2月29日起下午5:00前将捐款情况报党总支。
附件: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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