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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月份“主题党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8 16:49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根据开发区党工委关于做好2月份“主题党日”有关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对各支部2月份“主题党日”工作要求如下:
      1、各党支部将龙口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月份“主题党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至每一名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2、各党支部要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本月“主题党日”不固定时间,贯穿本月持续推进,坚持“自学+实践”相结合,以实践为主,学校党总支不组织聚集性会议活动,具体由各党支部立足实际、实效灵活安排。
      3、各党支部要进一步要求和号召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带头落实各级“不出门”、“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和要求,要积极宣传动员周边群众,自觉做好自我防护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附件:龙口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月份“主题党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龙矿技校党总支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
 
 
关于做好2月份“主题党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区)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党组织,烟台市属以上驻龙单位党组织: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战在防控疫情第一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投身防控一线、践行初心使命”为主题的党性实践活动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持续推进,引领带动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群众在第一个14天隔离观察期内守住了龙口这一方净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2月份“主题党日”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持续以“投身防控一线、践行初心使命”为主题,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防控疫情第一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二、组织形式和时间
      各级党组织要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本月“主题党日”不固定时间,贯穿本月持续推进,坚持“自学+实践”相结合,以实践为主,原则上不得组织聚集性会议活动,具体由各党支部立足实际实效灵活安排。
      三、活动内容
      1.分散做好“自学”工作。近期,各级基层党组织要组织指导本支部党员分散做好以下内容自学工作。①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②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③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④1月28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跟进学习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等。各基层党组织主要采取微信推送等方式(市委组织部将统一制作一条学习微信,由各级党组织广泛转发党员开展学习),组织指导党员做好自学工作;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网络视频会议室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研讨。
      2.持续做好“实践”工作。农村、社区、“两新”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等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立足职能实际扎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通过组建临时党组织,设立党员责任区、责任岗,组建党员突击队、先锋队等方式,结合“双报到·同战‘疫’”专项行动、党员联户等工作,引导党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冲锋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具备条件的党员,要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请战”申请,并按照党组织的统一安排,在防控一线履职尽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没有一线任务的党员,要积极宣传动员周边群众,带头落实各级“不出门”“戴口罩”等防控要求,自觉做好自我防控工作。
      3.积极做好先进典型挖掘宣传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关心关爱奋战在一线的广大党员、干部和医护、看守人员,及时深入发现、表扬、宣传疫情防控中涌现的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动形成学先进、当先锋的浓厚氛围。同时,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尤其是一线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科学的工作措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4.注重做好防控工作中党员发展工作。各基层党组织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同时,要积极鼓励表现突出的群众在防控一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进行重点培养;要广泛组织动员本支部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积极到一线参与防控工作,并在防控一线考察识别其入党动机和政治素质。疫情结束时,各基层党委要集中开展在防控疫情一线表现优秀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先进分子识别认定工作,经识别认定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将采取计划单列等措施,组织相关党支部按程序优先发展入党。
      在此基础上,各基层党组织要立足实际创造性推进有关工作,可采取微信转账、电子支付等方式做好党费收缴等工作。
      四、其他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本月组织党员自学和参与防控实践工作,特别是对一些党员的先进事迹,进行必要的记录,留存必要的影像资料。
 
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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