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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日常行为处罚条例

发布时间:2017-07-31 10:54 浏览次数:


学生日常行为处罚条例
1、早操迟到、早退、旷操扣5分。
2、宿舍个人物品摆放不整齐、内务整理不干净扣5分。
3、上课迟到、早退、旷课扣5分。
4、不服从老师管教扣20分。
5、无故损坏公物扣10分。
6、私拉电线使用电器扣10分。
7、无故不穿校服扣5分。
8、抽烟、骂人、打扑克扣5分。
9、喝酒扣10分。
10、两休时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按时熄灯扣5分。
11、男女同学不正当接触、谈恋爱扣5分。
12、盗窃、敲诈(变相敲诈)、携带凶器扣20分
13、一周内请假超过3天(含早操、劳动)扣3分。
14、顶撞、谩骂师长者扣30分。
15、策划、挑逗他人打架、生事、招引社会人员到校,促使学生矛盾到社会上去武力解决者扣20分。
16、住宿学生双休日不按时间归校或招引外人住校者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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